得救的確據:愛德華茲的神學洞見與牧會智慧

約拿單·愛德華茲(Jonathan Edwards, 1703–1758)是美國歷史上最重要的哲學家與神學家之一,被鐘馬田牧師譽為「神學家中的珠穆朗瑪峰」(《清教徒的腳蹤》,p369-370)。他曾在北安普敦公理會牧會,後擔任斯托克布裡奇地方教會牧師和印第安人宣教士,並在生命晚期出任新澤西學院(現普林斯頓大學)院長。在他的一生中,愛德華茲推動並領導了兩次重要的宗教復興運動——1734-1735年的北安普敦與康乃狄克河谷覺醒,以及1740-1742年的大覺醒運動(Great Awakening),為美國新教神學奠定了深遠的基礎。他的著作如《宗教情感》、《論意志自由》和《原罪論》等對後世影響甚巨。
在愛德華茲眾多神學筆記與論著中,「得救的確據」(Assurance of Salvation)是其關注的核心主題之一。愛德華茲強調,得救確據不僅是信徒屬靈生命的支柱,更是他們面對試探、苦難及魔鬼攻擊時的堅定保障。這種確據帶來的平安與喜樂,能幫助信徒與神建立深厚關係,並激勵他們以純正動機來服事神與他人。確據還燃起信徒對福音傳揚的熱情,賦予他們持續增長的屬靈動力。
在當今教會中,得救確據對現代信徒尤為重要。許多信徒在面對信仰掙扎與疑慮時,渴望找到內心的平安與確信。愛德華茲的確據神學為此提供了堅實的指引,不僅為他們的屬靈成長提供方向,也幫助他們在信仰道路上行穩致遠。本文將以愛德華茲的確據神學為中心,探討其歷史背景、理論基礎及牧會意義,並進一步闡明如何將其應用於當代基督徒的屬靈生活與牧養實踐中。
一、得救確據的歷史背景與挑戰
1. 天主教與宗教改革的對立
在宗教改革之前,天主教普遍認為,除少數殉道者外,任何人都無法確知自己是否得救。這一立場在天特會議的結論中得到確認,認為救恩的確據只能由神的主權決定。與之相對地,宗教改革者如馬丁·路德和約翰·加爾文則主張,信心本身包含對救恩的確據。加爾文在《基督教要義》中指出:「信心是堅定且確知神對我們的眷顧」(《基督教要義》3.2.7)。這一觀念為改教運動奠定了基礎,並成為新教信仰的重要支柱。
2. 清教主義與新英格蘭清教徒的挑戰
清教主義者在確據問題上與加爾文有所不同。他們認為,確據並非信心的本質,而是信徒對自己是否為神選民的判斷。他們指出,確據不是信心的自動結果,也不是僅憑對教義的理性認同即可獲得。根據《威斯敏斯德信仰告白》:「唯有真心相信主耶穌、誠摯愛祂並努力以無虧良心行事的人,今生才能確知自己是蒙恩的」(《威斯敏斯德信仰告白》18.1)。
17世紀移民至新英格蘭的清教徒秉持建立「山上之城」(City upon a Hill)的理想,將個人歸正視為建造聖潔國度的必要條件。因此,教會要求成員經歷真實的重生並清楚表達自己的歸正經歷。然而,隨著清教徒後代逐漸缺乏個人歸正見證,尤其到了第三、第四代,許多人因此而無法正式加入教會。這不僅削弱了教會的影響力,也影響了後代的洗禮與教會參與度。為應對這一挑戰,1662年推出的「半途之約」(Half-Way Covenant)允許沒有明確歸正經歷的後代成為教會的部分成員,以便他們的子女能受洗。但此舉也引發了關於教會純潔性與救恩確據的神學爭議。
3. 愛德華茲的個人經歷和神學思考
愛德華茲的得救確據教義深受其清教傳統背景和個人經歷的影響。他的父親提摩太·愛德華茲提倡「準備主義」(Puritan Preparationism),強調罪人在得救前需經歷三個階段:(一) 「罪的認識」(conviction):意識到自己的屬靈破產,無力靠自身得救;(二)「謙卑」(humiliation):因罪感到羞愧與恐懼、並敬畏神公義的刑罰;(三)「啟示」(illumination):在聖靈的光照下悔改並經歷生命的改變。
然而,愛德華茲由於未經歷明顯的歸正階段,曾長期懷疑自己的得救狀態。這種個人掙扎促使他深入反思得救確據的基礎。此外,他觀察到,在18世紀新英格蘭宗教復興運動中,許多人將狂熱情緒、異象與昏厥等現象誤認為聖靈工作的標誌和得救的確據。對此,愛德華茲在《聖靈工作的區別標記》(1741)和《宗教情感》(1746)中深入探討了確據的真正基礎。他主張,得救確據應建立在聖靈的見證、神話語的應許和成聖的果實之上,而非單純依賴情感或外在表現。這一神學框架不僅提供了分辨真信心與假信心的標準,也為牧養實踐和信徒的屬靈成長指明了方向。
二、愛德華茲論得救確據的神學基礎
1. 信心與得救確據的關係
愛德華茲區分了兩種不同的確據:對福音真理的確定性與對福音益處已應用於自身的確定性。他強調,得救的確據並非信心的本質,而是對得救經驗的確認。如果將確據等同于信心本質,會錯誤地將信心簡化為對自身屬靈狀態的認知,而忽略其核心——對基督的信靠。愛德華茲指出,信心的本質是「與基督聯合的行動」,即靈魂歸向基督並接受祂,而非單純相信自己已經得救。如果混淆確據與信心的關係,將顛倒信心與得救之間的因果秩序。對於懷疑自身得救的問題,愛德華茲認為,這種懷疑並非罪,因為人的良心可能出錯。他強調:「懷疑聖經的權威是罪,但懷疑自己的得救是良心的掙紮,並非否定福音的真理。」(《愛德華茲全集》2:480)
2. 得救確據的三重基礎
愛德華茲提出,得救確據建立在三個核心基礎之上:聖靈的見證、神話語的應許和成聖的果實。這三者共同為信徒提供堅實確據的依據:
1) 聖靈的見證:聖靈內住于信徒心中,帶來一種全新的「靈覺」,使其對神聖事物有直接感知。這種感受不同於肉體的感官經驗,而是一種超越知識的屬靈體驗,愛德華茲將其形容為「嘗到蜂蜜的甘甜」(《宗教情操真偽辨》3.1)。這種「神聖而超自然的光」使信徒看見神在基督面上的榮耀,並賜予他們內在的平安與確據,即使在苦難中也得以安慰。此外,聖靈通過見證聖經的權威,將神的應許應用於信徒心中,使他們深信自己在基督裡被接納。
2) 神話語的應許:聖經的應許是得救確據的客觀基礎。愛德華茲指出,信徒應通過信靠神話語,確信救恩的應許是真實的,而非依賴主觀情感或神秘經歷。這種確據並非一段經文突然浮現在腦海的特殊體驗,而是對神真理和救恩的堅定信靠。聖靈幫助信徒確信聖經的真實性,使其毫無疑問地認定自己已領受福音的益處(《宗教情操真偽辨》3.5)。
3) 成聖的證據:成聖即是信徒在生命中逐漸顯出基督樣式的過程,也是得救確據的重要外在標記。雖然信徒仍會犯罪,但其生命的主要趨向於聖潔,並逐步從罪的捆綁中得釋放。愛德華茲認為,信徒的行為,如遵行基督的命令和結出好果子,是確認恩典真實的「最重要、最安全的證據」(《愛德華茲全集》18:476)。他進一步指出,犯罪會削弱得救確據,而聖潔的生活則鞏固信徒的確信。愛德華茲還通過「愛與恐懼的天平」來描述信徒內心的動態變化:當屬神的愛占上風時,確據與喜樂自然湧現;反之,當罪與恐懼得勢時,疑惑與黑暗隨之而來(《愛德華茲全集》2:179-80)。
三、愛德華茲論得救確據的牧會應用
在現代教會中,許多信徒因情感波動、外在經歷或對信仰的疑慮而掙紮於得救確據。愛德華茲的得救確據神學為此提供了寶貴的指導,強調確據的三大基礎:聖靈的見證、聖經的應許和成聖的果實。這幫助信徒在福音真理上建立穩固的信心,並提醒他們僅憑情感或外在宗教經驗是不足的。以下是對其洞見的牧會應用:
1. 確據的基礎
信徒的得救確據應建立在聖靈內住的見證、神話語的應許以及生命中顯出的成聖果實上,而非僅依賴情感高峰或外在經歷。牧者應引導信徒觀察聖靈如何在他們內心作工,並通過聖潔的生活與行為來確認自己的得救。
2. 警惕虛假確據
虛假確據常以情感高潮或外在經歷的形式出現,容易掩蓋信徒對真實得救的理解。牧者需提醒信徒,情感和經歷可能會欺騙他們,得救確據必須基於神的應許、成聖的證據與聖靈的見證。在信徒陷入疑惑時,應將他們引回到基督福音的根基上,使其堅定信心。
3. 自我省察與信心行動
愛德華茲指出,得救確據不僅來自自我省察,更應通過信心的實際行動得以確認。罪使人難以清晰省察內心,因此牧者應鼓勵信徒在生活中克服敗壞、增長恩典,並在行動中實踐信仰,從而增強內心的確據。
4. 追求聖潔生活
得救確據與信徒的聖潔生活密不可分。牧者應鼓勵信徒克服罪惡的影響,藉著順服神的命令來顯明其信仰的真實性。聖潔的生活不僅見證了得救,也鞏固了信徒內心的平安與確信。
結論
愛德華茲的得救確據教義深刻地結合了神學反思與牧會實踐。他以聖靈的見證、神話語的應許和成聖的果實為得救確據的三重基礎,為信徒提供了清晰而堅實的屬靈指引。這一教義提醒我們,信心不僅是對福音真理的理性認知,更是與基督的親密聯合和順服生命的體現;同時也挑戰牧者引導信徒,在懷疑中紮根于福音真理,在生活中活出信仰的果實。
正如愛德華茲臨終時所言:「相信上帝,你們不需要害怕」,這句簡單卻深刻的話語,完美詮釋了他一生的信仰核心,也呼應了他對信徒的牧養心志——在上帝的恩典和確據中,不懼風浪,堅定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