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學研究哲學博士科
Ph.D. in Theological Studies
裝備學生投入聖經與神學研究,建立嚴謹的研究能力與學術判斷力。推動華人神學本土化發展,並參與全球神學對話。
宗旨
正道福音神學院致力於培養嚴謹的華人基督教學者和聖經教師, 建立良好的學術評鑑能力,能夠投入在聖經和神學的研究中, 提供華人聖經與神學之學術研究的本土化, 並將這些新的神學典範帶入全球性的神學對話裡。
學習成果
此博士課程提供聖經研究(舊約或新約主修)和系統神學的專業。 本博士課程旨在培養和裝備學生在神學機構從事教育事奉、 研究和學術寫作做好準備,並使學生具備以下素質:
正道的畢業生將展現對聖經和神學研究及相關領域的廣泛文獻的熟悉。
正道的畢業生將展現在聖經和神學研究中使用正規研究工具和方法的能力。
正道的畢業生將展現以英語和華語批判性地、富有成效地從事聖經和神學研究的能力。
正道的畢業生將展現其對所選專業領域西方文獻的透徹熟識。
正道的畢業生將對其所選專業領域的中文文獻有足夠的了解。
正道的畢業生將展現在其所選專業領域規劃和進行研究的能力, 並在論文(通常以中文撰寫)中有效地傳達研究結果。
能以在華人及全球性的背景中有效的從事教學工作。
入學資格
- 重生得救的基督徒,蒙召從事神學教育或神學的進深研究。
- 具有美加神學協會認證之聖經研究相關碩士學位或同等學歷 (成績總平均 3.5 以上,具 Th.M. 學位者佳)。
- 英文能力證明。請提供五年以內的 GRE 或兩年以內的托福成績: GRE Verbal Reasoning score: 156(學院代號 DI Code: 7172), 或托福成績 575 / 90 TOEFL IBT,學院代號:8548。
- 推薦書三份(品格高尚,靈命成熟,有一位教會牧師及兩位神學院教授之推薦)。
- 繳交一份申請者在三年內所撰寫的研究論文, 證明具有進深神學研究的能力,大約 7,000–10,000 中文字 (4,500–6,500 英文字)。
- 撰寫一份個人簡歷以及一份兩頁的未來事奉目標。
- 完成修讀計劃書(study plan)。
聖經原文要求
- 所有申請者在入學前需已完成修讀希伯來文 I、II 和希臘文 I、II (12 學分)。計畫論文以舊約研究為主之申請者,還需完成修讀 希伯來文解經 II(6 學分);計畫論文以新約研究為主之申請者, 需完成修讀希臘文解經 I、II。計畫論文以系統神學研究為主之申請者, 可任選一個希伯來文或希臘文解經 I、II(6 學分) (不算為畢業必修學分)。
- 尚未完成修讀聖經語言先修課者,經入學委員會評估後將決定是否允許 申請者在入學後於本院補修。(補修學分不算為畢業必修學分。)
- 以舊約和新約為主的學生於開學前需通過聖經原文測驗 (系統神學生不需);以舊約研究為主的申請者考希伯來文, 以新約研究為主的申請者考希臘文。
- 若未能通過測驗,可於第一學期結束前重考一次, 學生需通過測驗後方可註冊下一階段的課程。
課程內容與安排
- 本科著重學術研究,所有課程安排均以學術研究為導向。 必須修習 42 個學分(34 學分課程、8 學分論文, 不包含語文先修課程)。入學前未曾修過各 18 學分的 聖經原文先修課程者,則必須在第一年內完成補修。
- 本科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學生需完成 34 學分的課程: 包含基礎課程(8 學分)、主修專業課程(24 學分)、 和高等教育教學法(2 學分)及兩學期的教學實習(0 學分)。
- 舊約和新約主修學員需在第一年之內完成聖經原文語言要求; 所有學員在第二年內完成一個研究語言測驗要求, 方可進入第二階段的學習。
- 第二階段,學員需完成四項整合考試(0 學分)。
- 第三階段,學員需完成論文(8 學分)。
修業地點和期限
- 鼓勵所有學員全時間就讀。正規課程一律在院本部上課, 撰寫論文可在校外進行。
- 修業期限最少五年,最多十年(含撰寫論文), 若有必要,得申請延長一年。
畢業條件
依規定修滿 42 學分(包含論文),成績總平均 3.33 (B+ 或 83.5–86.4%)以上。
完成要求課程學分後,得申請資格考。
資格考通過後,方能進入論文寫作。
完成畢業論文,並通過論文口試。
獲得所有指導老師核準論文通過簽名。
完成離校手續。
